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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6日,A公司向B公司簽發(fā)了一張金額為10萬元的商業(yè)承兌匯票,該匯票載明出票后1個月付款,甲公司為付款人

來源:焚題庫 [2020年7月18日] 【

類型:學習教育

題目總量: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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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答題 2013年6月6日,A公司向B公司簽發(fā)了一張金額為10萬元的商業(yè)承兌匯票,該匯票載明出票后1個月付款,甲公司為付款人。2013年6月22日,乙公司在該匯票上簽章作了保證,但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和保證日期。
    B公司取得匯票后背書轉讓給C公司,并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C公司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D公司,D公司于當年7月7日向甲公司提示承兌,甲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債務只有8萬元為由拒絕承兌,并出具了拒絕承兌的證明。D公司擬行使追索權實現自己的票據權利要求:根據上述事實及票據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乙公司提供的保證中,被保證人和保證日期如何確定?并說明理由。
    (2)D公司提示承兌的時間是否符合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3)假設D公司按期提示承兌,被拒絕承兌后有權向誰行使追索權?并說明為何不能向他人追索
    (4)假設甲公司依法承兌,則D公司最遲應于何時向甲公司提示付款?并說明理由。
    (5)假設D公司未在收到拒絕承兌證明之日3日內發(fā)出通知,是否喪失追索權?應承擔何種責任?

    參考答案:(1)①被保證人為A公司。根據規(guī)定,保證人未記載被保證人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本題中,匯票尚未承兌,故被保證人為出票人A公司。②保證日期為2013年6月6日。根據規(guī)定,保證人未記載保證日期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
    (2)不符合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本題中,載明出票后1個月付款,故為定期付款的匯票,到期日為2013年7月6日,D公司最遲應于7月6日提示承兌。
    (3)有權向A公司、C公司、乙公司追索。①無權向B公司追索,根據規(guī)定,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B公司)對后手(C公司)的被背書人(D公司)不承擔保證責任。②無權向甲公司追索,根據規(guī)定,出票行為是出票人的行為,票據上雖然記載了出票人無條件委托付款人支付票據金額的內容,但是這僅僅是出票人的記載,而付款人自己并未在票據上簽章,故付款人并不因為出票行為而承擔票據責任;只有當付款人在票據上簽章、同意承擔支付票據金額的票據責任后,才成為票據義務人。本題中,付款人拒絕承兌,并未成為票據上的義務人,無須承擔票據責任。
    (4)2013年7月16日。根據規(guī)定,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根據上述分析,本匯票的到期日為2013年7月6日,故提示付款的最遲日期為2013年7月16日。
    (5)不喪失追索權,應當賠償因為遲延通知而給被追索人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匯票金額為限。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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