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冊設備監(jiān)理師考試設備工程監(jiān)理基礎及相關知識點:裝運港交貨價
裝運港交貨價是指約定在出口國的裝運港交貨的交貨價,主要包括離岸價、到岸價和“成本加運費”交貨價。
離岸價(fob),即在裝運港船上交貨的交貨價。按照《2000年國際貿(mào)易術語解釋通則》,采用fob交貨價時,賣方承擔的基本義務是在合同規(guī)定的轉(zhuǎn)運港和裝運期限內(nèi),將貨物裝入買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越過船舷時,風險即由賣方轉(zhuǎn)移至買方,買方要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期、船名及時通知賣方。
到岸價(cif),即包括海運費、運輸保險費在內(nèi)的裝運港交貨價。采用cif交貨價時,賣方的基本義務是負責按照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并在規(guī)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內(nèi)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方。此外,賣方還要負責辦理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海運貨物保險。按照cif條件成交時,賣方是在裝運港完成交貨義務,并不保證貨物安全抵達目的港。賣方承擔的風險僅限于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貨物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全部由買方承擔。貨物裝上船之后,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通常運費,保險費以外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另外,買方還需要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文件,辦理進口手續(xù),并按照合同規(guī)定支付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