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避稅及主要方式
國際避稅指跨國納稅人利用各國稅法的差異或國際稅收協(xié)定的漏洞,以形式上不違法的方式,躲避或減少就其跨國所得本應承擔的納稅義務的行為。國際逃稅與國際避稅的性質不同,前者是違反國際稅法的行為,而國際避稅則只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因而兩者的處理方法也不盡相同。逃稅行為如查證屬實,納稅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避稅行為是鉆了法律的空子,一般不追究納稅人的法律責任。正因為如此,國際避稅也更多地被跨國納稅人所利用。國際避稅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
(1)納稅主體的跨國移動。即通過納稅主體的跨國移動達到避稅的目的,如在自然人方面,對于以居留時間作為確定居民標準的情況,納稅主體則縮短居留時間,對于以住所作為居民標準的,納稅主體則長期住游艇上等。
(2)轉移定價,即跨國聯(lián)屬企業(yè)間通過人為的不合理的交易價格,把利潤從高稅率國家轉移到低稅率國家,達到避稅的目的。
(3)不合理分攤成本和費用,指跨國聯(lián)屬企業(yè)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之間,通過不合理地分攤成本和費用,人為地增加某一機構的成本和費用,減少贏利,達到避稅的目的。
(4)利用避稅港,指跨國納稅人通過在避稅港設立基地公司,將在避稅港境外的所得和財產匯集在基地公司的賬戶下,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避稅港指對財產和所得不征稅或依很低的稅率征稅的國家和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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