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俳烁实业有限公司

各地
資訊
當前位置:中華考試網(wǎng) >> 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 >> 主觀題卷 >> 主觀題模擬題 >> 2020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卷模擬卷二

2020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卷模擬卷二

來源:中華考試網(wǎng)   2019-10-30   【

2020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卷模擬卷二

  一、簡答題。

  1.簡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則。

  2.西周如何規(guī)定徒刑的適用的?

  3.西周對貴族和平民施以死刑的方式有何不同?

  4.西周法律是如何處理拾得遺失物 ?

  5.簡述西周的“六禮”。

  6.簡述西周“三不去”。

  7.簡述西周的司法機關。

  8.試述西周的訴訟制度。

  9.西周的法律形式包括哪些?

  10.西周的立法概況。

  2020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考試時間、科目、題型大改革,試題下載,模擬測試,課程學習,答疑解惑,加入學習交流群:595538012法考在線交流,更有老師答疑解惑!

掃一掃,刷題搶分
高頻易錯考點卷    中華考試網(wǎng)焚題庫   章節(jié)模擬測試卷
全真?碱A測卷      歷年真題解析卷
強化鞏固習題卷     考前沖刺提分卷
掃碼進入題庫APP
  法考題庫下載  

  全國統(tǒng)一服務熱線:4000-525-585 快速聯(lián)系通道

  二、論述題。

  1.試述西周立法指導思想。

  2.論述西周禮與刑的關系。

  3.西周的契約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內(nèi)容?

  4.試述西周的婚姻制度。

  5. 試述西周的司法制度。

  參考答案:

  一、簡答題。

  1.簡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則。

  答: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則如下: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歲以下,80歲、90歲以上的人犯罪,不處以刑罰。 這一原則的確立標志著我國刑法中關于刑事責任年齡原則已初步確立。這表明西周統(tǒng)治者重視犯罪主體的意識能力,并據(jù)此考慮用刑問題。

  (2)區(qū)分眚、非眚、非終、惟終:即故意或一貫犯罪從重處罰,過失或偶然犯罪從輕處罰的原則。西周統(tǒng)治者已經(jīng)開始區(qū)分犯罪者主觀形態(tài)的差別,靈活地運用刑罰手段。

  (3)“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斷獄時,首先要考慮犯罪者的罪行嚴重程序,謹慎測度罪犯的動機,以此區(qū)別量刑的輕重。西周統(tǒng)治者將犯罪主觀動機與對社會危害性結(jié)合起來考慮。

  (4)罪疑從赦:即對于定罪有一定根據(jù),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從輕處罰或赦免的原則。這一原則在西周以前已產(chǎn)生,周朝使疑罪從輕從赦原則定型化。

  (5)刑罰世輕世重:即所謂的:“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币馑际钦f,刑罰手段的運用要以形勢而定,要視治安狀況的優(yōu)劣而分別實施。其適用須有節(jié)度,不能一味的使用重刑手段。

  2.西周如何規(guī)定徒刑的適用的?

  答:西周法律規(guī)定,處以徒刑的罪犯不帶冠飾,以區(qū)別正常人。他們要在圜土從事三年、二年或一年不同刑期的生產(chǎn)勞動,能改者期滿釋放。如果不老老實實接受改造,企圖越獄潛逃的,要從重處以死刑。

  3.西周對貴族和平民施以死刑的方式有何不同?

  答:西周死刑條目有二百條之多,基本上可分為兩類:一是對公族施用的;一是對沒有爵位的奴隸主和平民施用的。兩者處刑的方法不同。公族是掌握政權的奴隸主階級的上層,他們?nèi)绻缸锾幩溃挥媒g,也叫磬,以全其尸。又規(guī)定公族犯死罪,要在遠郊隱蔽的地方處決。這樣,能夠保全奴隸主貴族的臉面。

  對于無爵位的奴隸主和一般平民犯罪處死,方法很多,有斬(腰斬)、棄市(殺之于市,與眾棄之)、轘(音環(huán))(車裂,使頭與四肢各部位分裂)、磔(剖斷肢體)、膊(去衣磔之)、焚(用火燒死)等。對平民處死的方法非常殘酷,而且在人多的市朝執(zhí)行,以殺一儆百。

  4.西周法律是如何處理拾得遺失物?

  答:西周法律規(guī)定:凡拾得遺失的財物。奴婢、家禽家畜,都要送到外朝交給朝士,公開招領,10日后無人認領者,貴重的大物件以及7歲以上的奴婢,由政府收為公有。小的物件以及7歲以下的奴婢歸拾得人所有。

  5.簡述西周的“六禮”。

  答:六禮是中國古代的六道結(jié)婚程序,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 親迎。

  (1)納采指男家請媒人去女家提親,女家答應議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備上其他禮物前去求婚。

  (2)問名指男家請媒人問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然后去占卜。

  (3)納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男家仍以大雁作禮物請媒人通知女家,決定締結(jié)婚姻。

  (4)納徵后來也叫納幣,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禮,即后來所說的訂婚禮。

  (5)請期指男家選定婚期,備禮告訴女家,求得同意。

  (6)親迎指新郎親自去女家迎娶。

  6.簡述西周“三不去”。

  答:“三不去”是西周對丈夫休棄妻子的三種限制,即有下列三種情況之一者,丈夫不得休棄妻子!坝兴o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先貧賤后富貴,不去!币步小叭怀觥薄

  7.簡述西周的司法機關。

  答:西周的中央司法機關有:

  (1) 大司寇,全國最高司法機關。

  (2) 小司寇,中央直轄地區(qū)的司法機關。

  (3) 士師,國都之內(nèi)的司法官吏。

  (4) 鄉(xiāng)士,國都之外百里之內(nèi)的司法官吏。

  (5) 遂士,國都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內(nèi)的司法官吏。

  8.試述西周的訴訟制度。

  答:西周的訴訟制度有以下幾項:

  (1)訴訟,西周時期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有了區(qū)別。民事訴訟用“訟”表示,“以兩造禁民訟”;刑事訴訟用“獄”表示,“以兩劑禁民獄”。

  (2)起訴,可以口頭起訴,也可以書面起訴。刑事案件的書狀叫“劑”,民事案件的書狀叫“傅別”。起訴是要交納訴訟費,否則不予受理或被認定敗訴。民事訴訟交納“束矢”;刑事訴訟交納“鈞金”。

  (3)審理,西周規(guī)定兩造(當事人)具備才能審理,但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審理時“以五聲聽獄訟”。所謂“五聽”,是指審判官在審判活動中觀察當事人心理活動的五種方法,即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這種察言觀色的審訊方法,是奴隸主階級在長期的司法審判實踐中的經(jīng)驗總結(jié),也是最早對犯罪心理分析的的嘗試,雖然時形而上學的,但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4)判決,要有司法機關制作法律文書,還要向當事人宣讀。西周的判例叫“成”,即以往的辦案成例,可以作為斷案的參考。

  (5)上訴,當事人不服,允許上訴。西周法律規(guī)定了不同的上訴期,有一旬、二旬、三旬、三個月和一年。

  9.西周的法律形式包括哪些?

  答:西周的法律形式有以下幾項:

  (1)誓,即誓詞,多位周王或諸侯于戰(zhàn)前對臣下發(fā)布的軍令。

  (2)誥,即統(tǒng)治者關于施政的訓令。

  (3)命,是周王針對具體事務臨時向行政機關發(fā)布的命令。

  (4)禮,禮涉及范圍廣泛,不僅有政治、經(jīng)濟、軍事,也同時有法律、婚姻家庭,倫理道德等各方面的內(nèi)容。

  (5)遺訓,是指由先王發(fā)布的誓命,其中也包括長期以來有利于奴隸主階級統(tǒng)治的某些習慣。

  (6)殷彝,是指商代法律規(guī)定有利周朝統(tǒng)治的那些內(nèi)容。

  10.西周的立法概況。

  答:西周的立法概況只要包括兩個部分:

  (1)制定成文刑書—《九刑》!毒判獭肥俏髦艹晌男虝慕y(tǒng)稱!爸苡衼y政,而作九刑”。西周的《九刑》實際上指西周成文刑書,共分為9篇。

  (2)呂侯制《呂刑》!秴涡獭肥俏髦苣峦鯐r期呂侯奉王命所制。所謂“呂命穆王,訓夏贖刑”。 《呂刑》是根據(jù)夏朝贖刑制度,針對西周時期的“疑罪”而規(guī)定的贖刑之法。

  二、論述題。

  1.試述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罰”的立法指導思想。

  答:(1)對于夏商兩代的政治法律思想,西周政權既有繼承又有發(fā)展。首先,它繼承夏商時期的天命鬼神思想與宗教神權觀念,敬事“上帝”為神,宣稱自己“受天命”。西周效法夏商兩代,不僅宣稱自己“受天命”,而且同樣祭出“行天罰”的大旗。在堅持“天命”、“天討”、“天罰”的神權法思想的同時,西周統(tǒng)治者也從夏商周三代的政權更迭中發(fā)現(xiàn)一個問題,即同樣是“受天命”的夏商政權,卻都“命不于!,先后走上亡國之路。如果不能及時找出夏商兩代覆滅的原因,西周政權就難免重蹈覆轍,很可能也會像夏商兩代那樣,被另一個“受天命”的政權所顛覆。因此,必須總結(jié)汲取夏商兩代的失敗教訓,“不可不監(jiān)于有夏,亦不可不監(jiān)于有殷”。從夏桀和殷紂王暴虐無道的前車之鑒中,西周統(tǒng)治者逐漸悟出“天命靡!,“天命不僭”,“天命不易,天難諶”的道理,為了“祈天永命”,珍視“天命”祐助,固然應“敬事上帝”,但更重要的是“不可不敬德”。

  (2)從夏商時期單純宣揚“天命”、“天討”、“天罰”的神權法思想,到西周政權發(fā)現(xiàn)“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周人創(chuàng)造了“以德配天”的人本思想,并把“德”這一抽象的倫理道德范疇引入具體統(tǒng)治實踐,發(fā)展為“敬德保民”的政治思想和“明德慎罰” 的法律思想。在周人看來,要想“享天之命”,不被“天命”鄙棄,必須以德治民,慎用刑罰,因為“天命”是以民意關懷為旨歸的。當然,“敬德保民”與“明德慎罰”絕不是只講仁慈德政,而是有先決條件的。對于“犯上作亂”的“小人”,不但不講“保民”或“慎罰”,而且要“刑茲無赦”。這并不違反“德”的要求,實在是由于“小人難!,“民自速辜”,咎由自取。

  (3)在“明德慎罰”與“刑茲無赦”的法律思想指導下,西周根據(jù)社會的發(fā)展變化,靈活確定刑事政策,創(chuàng)立了“刑罰世輕世重”的刑法適用原則,強調(diào)“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這一法制原則把“明德慎罰”與“刑茲無赦”思想巧妙結(jié)合起來,構(gòu)成一種辯證統(tǒng)一關系,增加了德與刑的可操作性,實現(xiàn)了“以德配天”的要求。

  西周政權把天與德、德與刑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以“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思想為指導,形成了“明德慎罰”、“刑茲無赦”及“刑罰世輕世重”的法律思想,表明他們已由夏商時期的片面敬信天命神權和專任刑罰,發(fā)展到注重德禮教化、慎用刑罰鎮(zhèn)壓及靈活決定刑事政策。這種宣揚德治、先教后刑、剛?cè)嵯酀、德刑并用的法律思想,標志著西周政權的統(tǒng)治手段已趨于成熟,為后世“德主刑輔”的法律思想奠定了基礎。

  2.論述西周禮與刑的關系。

  答:西周的禮與刑是兩種重要法律形式,二者共同構(gòu)成西周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它們之間的關系是互相聯(lián)系、互為補充、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

  (1)禮與刑。禮是經(jīng)過統(tǒng)治者制定或認可的要求人們自覺遵守的指導性規(guī)范,全面規(guī)定國家基本制度、社會等級秩序及日常行為規(guī)則,其功能和作用在于正面的積極指導;刑是制裁違法犯罪行為的懲罰性規(guī)范,其功能和作用在于處罰及遏制犯罪。

  (2)出禮入刑。違反禮的規(guī)定,往往要受到法律包括刑罰的制裁。例如:根據(jù)周禮關于“山川神祗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討”的規(guī)定,即使貴族有各種違禮行為,也將分別受到削地、奪爵、流放、討伐等嚴厲處罰。所以,古人有“寓刑于禮”及“律出于禮”等說法,認為:“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里者也!

  (2)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周實行宗法等級制度,奉行“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法律適用原則,禮與刑的適用對象有所不同。所謂“禮不下庶人”,并不是說平民以下的庶人可以不受禮的約束,而是指禮的作用在于調(diào)整宗法等級秩序,不同的社會關系是使用不同的禮來調(diào)整的,不同身份等級的人也就適用不同的禮。尤其是各級貴族所享有的特權性禮,自然不適用于普通平民或庶人!蹲髠鳌非f公二十三年所說的“禮,所以整民也”即表明,禮同樣具有強制性規(guī)范的性質(zhì),是整飭和規(guī)范所有人的工具。庶人雖然不能違法僭用自己所不得適用的特權性禮,卻必須嚴格遵守強制性規(guī)范的禮。所謂“刑不上大夫”,并非是說刑罰一概不適用于大夫以上的各級貴族,而是指刑罰的制定目的不是針對大夫以上的各級貴族,而是為了防范和制裁普通平民或庶人。同時,由于不同身份等級的人實行同罪異罰原則,大夫以上的貴族即使違法犯罪,一般也可以享有司法特權。例如:適用“八辟之法”的特權者“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不適用一般法律規(guī)定和司法審判程序,而可通過臨事議決獲得減免優(yōu)待;“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則可免予親自出庭;“公族無宮刑,不翦其類也”,更使公侯貴族免受宮刑絕后酷罰等等。

  3.西周的契約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內(nèi)容?

  答:契約是隨著人們之間經(jīng)濟交往關系的日漸頻繁和逐步擴大,尤其是伴隨商品交換活動的不斷增多出現(xiàn)的,而且是這些交往關系或交換活動由習慣調(diào)整方式上升為法律調(diào)整方式的產(chǎn)物。西周時期,人們的民事經(jīng)濟交往相當頻繁,相應的訴訟糾紛也開始增多。《夨人盤銘》、《曶鼎銘》等西周金文即記錄了一些因違約或侵權引起的財產(chǎn)糾紛,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賠償責任。為了調(diào)整人們之間的民事經(jīng)濟關系,西周已出現(xiàn)傅別、質(zhì)劑、書契等契約形式。

  (1)傅別是調(diào)整債權債務關系的借貸契約!吨芏Y?天官?小宰》載:“聽稱責以傅別!编嵭ⅲ骸胺Q責謂貸予,傅別謂券書也。聽訟,責者以券書決之。”故“稱責”即“稱債”,指成立債權債務關系的借貸行為;傅別即借貸契約性質(zhì)的“券書”,是解決債務糾紛的憑證。傅別的形式是在券書中央書寫一個大“中”字,再一分為二,收執(zhí)契約的雙方各持一半內(nèi)容。

  (2)質(zhì)劑是調(diào)整商品交易關系的買賣契約!吨芏Y?天官?小宰》載:“聽賣買以質(zhì)劑!辟Z公彥疏:“質(zhì)劑謂券書,有人爭市事者,則以質(zhì)劑聽之!薄吨芏Y?地官?司市》亦載:“以質(zhì)劑結(jié)信而止訟!惫寿|(zhì)劑是處理買賣交易糾紛的憑證,分為長短不同的兩種券書。凡人口、牲畜之類大宗交易謂之“大市”,使用“長券”即質(zhì);器具、珍異之類小宗交易稱為“小市”,使用“短券”即劑。質(zhì)劑的形式與傅別不同,它是在同一件券書上書寫內(nèi)容相同的一式兩份契約,再從中一分為二,收執(zhí)契約的雙方各持一份完整內(nèi)容。

  (3)書契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書契指一般文字或文書,狹義書契專指契約。狹義書契又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前者泛指一般契約文書憑證,后者特指不付利息的賒貸契約!吨芏Y?天官?小宰》載:“聽取予以書契!编嵭ⅲ骸皶,符書也”,“謂出予受入之凡要”。賈公彥疏:“此謂于官直貸不出子者,故云取予!边@些記述即指不發(fā)生孳息利率的賒貸契約。

  (4)據(jù)說西周設有司約、士師等人員,負責管理契約事務及處理訴訟糾紛。《周禮?秋官?司約》載:“司約掌邦國及萬民之約劑。”同書《士師》載:“凡以財獄訟者,正之以傅別、約劑!薄凹s劑”即契約文書之類憑證,由司約統(tǒng)一掌管,作為士師處理“獄訟”糾紛的憑據(jù)。

  4.試述西周的婚姻制度。

  答:西周婚姻制度以禮的規(guī)范為指導,貫穿宗法倫理道德精神,以維護男尊女卑的等級原則為宗旨。無論婚姻關系的成立或解除,都必須符合禮的規(guī)范要求。

  (1)西周實行一夫一妻制,但對各級宗主貴族而言,則盛行一妻多妾制。這套公開合法的妻妾制度,既實現(xiàn)了婚姻“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后世”的目的,又明確了妻貴妾賤的等級名分,從而保證了嫡長子繼承制的實施。

  (2)西周婚姻關系的成立,必須遵循以下幾項規(guī)定:

  第一,婚姻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橐龅木喗Y(jié)必須聽命于父母,并由媒妁充當媒介;未經(jīng)父母作主同意,不通過媒妁從中傳達,男女雙方不得成婚。否則,其婚姻關系違法。

  第二,婚姻實行“同姓不婚”原則。人們在長期的種族繁衍過程中,逐漸認識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形成了“同姓不婚”的禁忌原則,并由此建立了氏族制度。西周實行“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這樣,便構(gòu)建起“取于異姓,所以附遠厚別”的政治聯(lián)姻制度,從而進一步擴大了統(tǒng)治基礎。

  第三,婚姻履行聘娶的“六禮”程序!傲Y”即男女雙方締結(jié)婚姻的六項聘娶儀式。一是“納采”,男方家長委托媒妁向女方家求婚。二是“問名”,向女方詢問姓氏、生辰等情況,在男方宗廟卜問婚配吉兇。三是“納吉”,將卜得吉兆通告女方家長。四是“納征”,向女方家送交聘財正式訂婚。五是“請期”,與女方家商定成婚日期。六是“親迎”,成親之日,丈夫親自前往迎娶妻子。這表明婚姻是買賣包辦性質(zhì),雙方當事人都沒有自主擇婚的權利與自由。

  (3)關于婚姻關系的解除,西周有“七出”、“三不去”的規(guī)定!捌叱觥笔钦煞蛐輻壠拮拥钠叻N條件。按照周禮規(guī)定:不孝順公婆,屬道德淪喪;無子,會斷絕后嗣;淫亂,破壞倫常秩序;妒忌,影響家庭關系;有嚴重疾病,影響丈夫及后代健康;多咀多舌,離間親屬關系;偷盜,屬背信棄義。妻子有其中之一者,丈夫即有理由將其休棄!叭蝗ァ笔菍φ煞蛐萜薜娜N限制,即“有所取無所歸,不去;有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后富貴,不去”。妻子被休棄后無家可歸的,或為公婆服過三年大喪的,或丈夫婚后富貴者,不應休棄妻子。“七出”、“三不去”是維護夫權和男尊女卑制度的婚姻原則。

  5.試述西周的司法制度。

  答:西周的司法制度,在夏商基礎上有所發(fā)展完善,周王國及各諸侯國分別建立起各級司法機關,并且基本形成了一套訴訟程序和審判制度?偟膩碚f,西周的司法制度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司法機關體系

  在西周司法體制中,周王掌握最高審判權和最終裁決權。周王之下設大司寇,為中央常設最高司法官,輔助周王掌管全國司法審判事務。凡屬重大或疑難案件,須由周王最后裁斷,或由周王指派高級貴族進行議決。大司寇之下設小司寇,協(xié)助大司寇審理案件、處理獄訟。其下置士師等職,負責執(zhí)行禁令和審查地方處理的案件。各諸侯國司法機關的設置,基本與周王國相同。各級諸侯同樣握有本國最高司法權,其下亦置司寇、士師等司法官,但其機構(gòu)設置沒有周王國發(fā)達。西周以宗族宗法制度進行統(tǒng)治管理,在周王國及各諸侯國等地方基層組織中,各級宗主、族長或家長擁有對其成員的司法裁判權和刑罰執(zhí)行權。這對后世父權、夫權及族權的形成與發(fā)展,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

  (2)訴訟審判制度

  第一,告訴與受理。西周根據(jù)訴訟案件的性質(zhì),將告訴分為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馗娣缸锏男淌略V訟稱為“獄”,要求當事人持訴狀向官府起訴;涉及財產(chǎn)糾紛的民事訴訟稱為“訟”,要求當事人直接到庭告訴。司法機關受理案件,要按不同性質(zhì)分別收取相應的訴訟費用。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繳納“鈞金”,即三十斤銅;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繳納“束矢”,即一捆(百支)箭。拒絕繳納訴訟費者,即被視為放棄訴訟。經(jīng)過審理判決,敗訴方的訴訟費也不再退還。

  第二,審訊。司法機關受理案件后,一般使用“五聽”之類的審訊方式獲取口供,即“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是“辭聽”,“觀其出言,不直則煩”;二是“色聽”,“觀其顏色,不直則赧然”;三是“氣聽”,“觀其氣息,不直則喘”;四是“耳聽”,“觀其聽聆,不直則惑”;五是“目聽”,“觀其眸子視,不直則眊然”。這種察言觀色的審訊方式,是古人運用犯罪心理分析的一種經(jīng)驗總結(jié)。與夏商時期的“天罰”、“神判”相比,無疑是一個歷史進步。但是,完全依賴主觀上的自由心證,則難免出現(xiàn)冤假錯案。

  第三,證據(jù)制度。西周的司法審判活動,注重運用各種證據(jù)。首先,口供與“盟詛”誓言是最重要的訴訟證據(jù)。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上的盟誓對質(zhì),就是判案的重要依據(jù)。不過,西周強調(diào)“聽獄之兩辭”,要求兼聽雙方意見,反對偏信一面“單辭”。其次,西周也注意運用證人、證言和物證、書證,作為處理訴訟糾紛和進行司法審判的重要證據(jù)。

  第四,判決。經(jīng)過審訊、調(diào)查、取證,就要依據(jù)刑書規(guī)定作出判決。它要求審判案件須持慎重態(tài)度,要依據(jù)刑書斟酌推理,做到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對于刑書沒有規(guī)定的內(nèi)容,則適用法律類推,不受錯誤干擾,不搞主觀臆斷。

  第五,法官責任制度。西周有法官責任追究制度的規(guī)定,嚴禁司法人員徇私枉法。如《尚書?呂刑》即有“五過之疵”的規(guī)定,要求“其罪惟均,其審克之”!拔暹^之疵”指司法人員應當杜絕的徇私枉法、出入人罪的五種弊端:一是“惟官”,即司法人員與涉案囚犯有同僚關系;二是“惟反”,即敲詐囚犯令其翻供或隱瞞實情;三是“惟內(nèi)”,即司法人員與涉案囚犯有親屬關系;四是“惟貨”,即索賄受賄貪贓枉法;五是“惟來”,即與案犯勾結(jié)互相往來。這五種行為依法與涉案罪犯同等處罰。

  2020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考試時間、科目、題型大改革,試題下載,模擬測試,課程學習,答疑解惑,加入學習交流群:595538012法考在線交流,更有老師答疑解惑!

掃一掃,刷題搶分
高頻易錯考點卷    中華考試網(wǎng)焚題庫   章節(jié)模擬測試卷
全真?碱A測卷      歷年真題解析卷
強化鞏固習題卷     考前沖刺提分卷
掃碼進入題庫APP
  法考題庫下載  

  全國統(tǒng)一服務熱線:4000-525-585 快速聯(lián)系通道

糾錯評論責編:chenzhu
考試題庫
熱點推薦»
  • 模擬試題
  • 歷年真題
  • 在線?
云安县| 舟曲县| 兴文县| 张家口市| 纳雍县| 金昌市| 廉江市| 灵山县| 罗源县| 巨鹿县| 乃东县| 西乡县| 县级市| 连州市| 南平市| 澄江县| 武强县| 扶沟县| 安仁县| 南部县| 天水市| 垣曲县| 阿图什市| 扎鲁特旗| 务川| 邳州市| 枣阳市| 阆中市| 夏河县| 霍州市| 望江县| 山西省| 合作市| 西乌| 定安县| 淮北市| 桃园市| 南郑县| 五指山市| 扎赉特旗| 酒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