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趙林訴趙森繼承遺產糾紛一案,趙永發(fā)以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一審法院依法作了判決,在向當事人送達判決時,趙林當場口頭表示不上訴,但在上訴期內又向一審法院提交上訴狀;趙森當場口頭表示上訴,但在上訴期內未直接到一審法院提交上訴狀,而是在上訴期屆滿前的頭一天到郵局以掛號的方式向一審法院郵寄了上訴狀,法院收到上訴狀時,上訴期己過了兩天;趙永發(fā)當場口頭表示要上訴,但始終未向法院提交上訴狀。在上述情況下,從法律上講,對本案判決提出了上訴的人是誰( )。
A 趙林、趙森、趙永發(fā)
B 趙林、趙永發(fā)
C 趙林、趙森
D 趙林、趙永發(fā)
【正確答案】:C
【解析】:
本題考《民事訴訟法》第75條和第 148條規(guī)定的內容。
10.甲、乙二人訂立一小麥購銷合同,但對小麥質量未約定,合同訂立后,買方乙要求重新協(xié)商小麥質量,甲未同意,則________。
A 本合同無效
B 本合同可撤銷
C 本合同有效,甲提供的小麥沒有質量要求
D 本合同有效,甲、乙二人可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小麥的質量要求
【正確答案】:D
【解析】:
見《合同法》第61條。
11.李天明是個體運輸戶劉新生雇傭的司機,某日李天明開車在為劉新生運貨時,不慎將過路行人王愛月撞傷,F王愛月到法院起訴請求賠償,本案的被告人應當是誰( )
A 李天明
B 李天明和劉新生
C 劉新生
D 李天明或劉新生
【正確答案】:C
【解析】:
本題考當事人資格問題,見《民訴意見》第45條的規(guī)定。
12.甲方與乙方簽訂加工承攬合同,甲方為定作方,乙方為承攬方,雙方約定由定作?方甲方提供原材料,則承攬方乙方:
A 對原材料不負檢驗責任
B 如果發(fā)現不合格的原材料可以自行更換
C 如果原材料不合格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D 即使發(fā)現原材料不合格仍然可以繼續(xù)使用
【正確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256條: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fā)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依此,只有C項是正確的。
13.某合伙組織起字號為"興達商行",其中甲出資60%,乙.丙各出資20%,甲被推舉為負責人。在與興達商行的債務人丁的一場訴訟中,甲未與乙.丙商量而放棄興達商行對丁的債權5萬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對。甲放棄債權的行為的效力應如何認定?
A 是有效行為
B 是無效行為
C 是可撤銷行為
D 是效力未定行為
【正確答案】:A
14.甲持有一張票據,但提示承兌時被拒絕承兌,則:
A 甲應當在付款期限屆滿后行使追索權
B 甲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
C 甲可以向付款人行使追索權
D 甲不能對該票據上的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同時行使追索權
【正確答案】:B
【解析】:
《票據法》第61條: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R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1) 匯票被拒絕承兌的; (2)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yè)務活動的。"A項錯誤!〉66條: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時向各匯票債務人發(fā)出書面通知!∥窗凑涨翱钜(guī)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因延期通知給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損失的,由沒有按照規(guī)定期限通知的匯票當事人,承擔對該損失的賠償責任,但是所賠償的金額以匯票金額為限!≡谝(guī)定期限內將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約定的地址郵寄的,視為已經發(fā)出通知。B項正確。 第68條: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制比丝梢圆话凑諈R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制比藢R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被迫索人清償債務后,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CD項錯誤。
15.甲將其電腦借給乙使用,乙卻將該電腦賣給丙。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乙丙之間買賣電腦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確的?
A 無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得變更或撤銷
【正確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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