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16年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9日至9月23日,考試時間為9月24日、25日。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64號)和《內蒙古司法廳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現將呼和浩特市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并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yè)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政策條件和要求
1.報名人員戶籍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和法律專業(yè)的范圍可在司法部網站查詢。戶籍在內蒙古區(qū)所轄旗、縣(縣級市、區(qū))的人員,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茖W歷。
2.除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外,報名人員報名時要以相應的畢業(yè)證書為準,畢業(yè)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3.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即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7年應屆畢業(yè)。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學生證。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報名時須具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單科成績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yè)證明或者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報名。
5.已經完成學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
6.參加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現場審核時,必須提交與報名承諾信息相一致的畢業(yè)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7.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8.持護照報名的,報名時應當承諾本人護照合法有效,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時需提供護照申請地或簽發(fā)地有關部門證明。
9. 使用蒙古族語言文字參加考試的人員可以在我市報名。
10.符合規(guī)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二 、學歷條件
(一)可以報名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學歷證書包括:
1.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yǎng)研究生的科研單位)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
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
3.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并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事院校中就讀的學生取得的畢業(yè)證書;
4.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網絡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fā)的遠程(網絡)教育畢業(yè)證書;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軍總參謀部、原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guī)定》所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
(二)對報名人員的學歷證書是否屬于國民教育序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以教育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網站查詢?yōu)闇。查詢不到學歷信息且考試成績合格,申請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三、報名時間、方式、流程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時,報名人員先選擇報名地點在“呼和浩特市”,
再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閱讀報名公告。
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后,應仔細閱讀報名公告,掌握報名條件、報名流程,熟悉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
2.填報信息,確認承諾。
報名人員進入個人信息填報程序后,應當由本人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做出相應承諾,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同時,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做好報名證明材料準備工作,凡填寫、提供虛假信息和證明材料騙取報名的,一經查實,報名和考試成績均無效,一切后果自負。
3.上傳電子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guī)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格式證明電子照片。
4.網上交納考試費。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交納考試費。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時,應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提示信息,并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發(fā)展改革委、財政廳關于延續(xù)執(zhí)行國家司法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復函》(內發(fā)改費函[2014]252號)規(guī)定,交考試費230元(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報名人員網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報名地。因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考試費。
5.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準予核發(fā)準考證。報名人員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人員必須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 、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4日、25日。
試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與科目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guī)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yè)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荚嚪譃樗膹堅嚲恚糠菰嚲矸种禐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yè)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yè)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應認真閱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guī)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按照規(guī)則規(guī)定填涂、答卷;要誠信參考,遵守考試紀律,維護考場秩序。
呼和浩特市所有考點入口處,均設置了安檢通道,掃描應試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場拍照進行人臉識別比對,應試人員應于每場考試前,自覺配合工作人員的操作,順序入場。為避免安檢擁堵,確保應試人員按時進入考場,建議應試人員提前到達考點。
五、其他事項
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名人員不能自行完成網上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的,報名人員可攜帶有關證件、證明到呼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科現場辦理。需購買蒙文大綱的考生請與呼市司法局司法考試科聯系。需要領取報名發(fā)票的人員,請于2016年6月20日-7月20日到呼市司法局領取,過期不候。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科咨詢電話:
0471-4978483 ;0471-4979367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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