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鑒證師《法學基礎知識》精講:刑罰的具體運用
刑罰的具體運用
1、量刑:從重、從輕應在法定刑限度內(nèi)判處;減輕應在法定刑以下;還可根據(jù)特殊情況,經(jīng)最高院核準,也可在以下處刑。
2、累犯:掌握累犯的概念,一般累犯的構成條件,以及特別累犯的概念。
3、自首和立功:
自首的概念當中,要掌握兩種情況,并把握一般自首和特別自首。
立功:概念,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1、數(shù)罪并罰
2、緩刑:緩刑的條件,什么情況不適用緩刑,緩刑考驗期,以及新犯的罪和新發(fā)現(xiàn)的罪的判處。.
6、減刑:概念,掌握可以減刑和應當減刑,特別注意應當減刑的六個方面;減刑后實際執(zhí)行的刑期。
7、假釋:概念和假釋期限、條件
8、時效:
例題、刑罰的基本特征:( )
A.只適用于犯罪分子;
B.刑法明文規(guī)定;
C.只能由法院依法定程序;
D.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方法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