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鑒證師《法學基礎知識》教材重點(20)
民事法律行為
1.民事法律行為概念
民事法律行為簡稱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法行為。是以意思表示為要素,而依意思表示的內容發(fā)生法律效果的民事合法行為。
2.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條件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條件,是指決定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必要條件,如不具備,便是無效的民事行為,不發(fā)生行為人預期的法律后果。它可分為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
(1)實質要件!睹穹ㄍ▌t》第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實;③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2)形式要件:《民法通則》第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規(guī)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敝饕校孩倏陬^形式;②書面形式;③默認形式。
3.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可分為單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多方法律行為;雙務法律行為與單務法律行為;有償法律行為與無償法律行為;諾成性法律行為與實踐性法律行為;要式法律行為與不要式法律行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