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鑒證師考試價格鑒證案例分析考點:估價鑒定的范圍和內容
一、估價鑒定的范圍和內容
幸福牌摩托車(90型,發(fā)動機號:97106665)1輛。
二、估價基準日期
1997年10月27日。
三、估價依據(jù)
京價(事)[1997]第229號文件。
四、估價方法和過程
接受委托后,估價人員于1997年10月27日對上述物品進行實物勘驗,該幸福牌摩托車現(xiàn)狀為無手續(xù)、缺件、行駛5000余公里,兩條輪胎基本報廢,大燈及左轉向燈破碎,車鎖壞。根據(jù)上述實際情況,考慮到上述缺損部分的重置及基本變現(xiàn)的規(guī)律,并查閱了有關資料。根據(jù)有關的價格法規(guī),經(jīng)實際調查,運用清算價格法進行計算。得出估價結論為1200元。
五、估價結論
該摩托車拍賣底價為1200元(壹仟貳佰元整)。
范例解析:對于拍賣物底價,首先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再根據(jù)該拍賣物銷售周期、銷售費用確定其折扣率。本例運用清算價格法比較準確,對影響價格的各種因素考慮的比較周全。不足之處是本例對影響標的物價格的各個因素的重置費用以及變現(xiàn)折現(xiàn)率的確定缺乏細致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