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壓力容器的使用工藝條件
(一)壓力
最高工作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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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容器頂部可能出現(xiàn)的最高表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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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計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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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shè)計溫度下,用以確定容器壁厚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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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許工作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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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容器受壓元件有效壁厚計算所得,特殊要求容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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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壓力≤最高工作壓力≤設(shè)計壓力;
安全泄放裝置的開啟壓力或爆破壓力≤設(shè)計壓力。
【提示】對盛裝液體、氣體介質(zhì)的容器,視其介質(zhì)按規(guī)定溫度下的飽和蒸汽氣壓確定。
容器制成后,設(shè)計壓力就是安全泄壓裝置調(diào)整的依據(jù)。
(二)溫度
金屬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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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沿金屬截面溫度的平均值。在任何情況下金屬表面溫度不得超過金屬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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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計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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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工作條件下,設(shè)定的受壓元件的金屬溫度。標(biāo)注在容器銘牌上的設(shè)計溫度是指殼體的設(shè)計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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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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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運行時,通過測溫儀表測得的介質(zhì)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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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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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試驗時,容器殼體的金屬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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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容積
按照標(biāo)準(zhǔn)化、系列化所得的公稱直徑計算得到的容積;通常以內(nèi)徑為準(zhǔn)。
(四)介質(zhì)
按照易燃程度分類:易燃介質(zhì)和非易燃介質(zhì)。易燃介質(zhì)是指與空氣混合爆炸下限小于10%;或爆炸上下限之差大于等于20%的氣體。
按照毒性程度分為:極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輕度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