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本票
(一)本票的特點:自付證券
1.基本當事人只包括出票人和收款人,出票人即為付款人(銀行)。
2.無需承兌。
(二)本票的法定事項
絕對記載事項(1)表明“本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承諾;(不是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收款人名稱;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簽章。
相對記載事項(1)付款地:未記載的,以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為付款地;
(2)出票地:未記載的,以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為出票地。
(三)本票行為規(guī)范
1.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見票時,必須承擔付款責任。
2.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3.本票的持票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示見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