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點】
一、函
1、函的適用范圍(函是平行文,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并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2、函的分類[ 分為商洽函、問復函、請準(審批)函 ]
3、函的擬寫[ 問復函要做到問得清楚,答得明白;請準(審批)函的結構安排有點類似于請示(批復) ]
二、會議紀要與會議決議
1、 會議紀要的適用范圍
2、 會議紀要與會議決議的區(qū)別
考試簡介報名條件報名程序教材大綱報名時間考試時間考試科目成績查詢成績管理報考指南在線?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