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概念”是我們邏輯學習的基礎和關鍵,原因很簡單,在邏輯中,任何再復雜再多變的邏輯命題或邏輯的形式與結構都要以“概念”作為基本的組成要素。本文,跨考教育就帶你學會如何分清這些邏輯概念的區(qū)別。
概念是人們反映客觀事物本質屬性的一種思維形式,客觀事物之間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聯(lián)系,因而概念之間的關系也是各種各樣的。那么,根據(jù)概念之間是否重合這一屬性和標準,我們可以將“概念”之間的關系籠統(tǒng)分為“相容關系”和“不相容關系”。
綜合來講,相容關系的幾種類型在理解上比較簡單,可以說不存在難度。但相對而言,“不相容關系”稍有難度,尤其是關于“矛盾”和“反對”兩者的區(qū)分,一直困擾著不少同學,在做題時陷入糾結。下面我們就給大家作出必要的辨析。
首先我們須明確,所謂的“不相容關系”即概念之間的外延不存在交集。但不存在交集又分為不同情況。
簡言之,矛盾關系即:兩個概念的外延沒有任何交集和重合,并且它們的外延之和剛好等于其屬概念的外延。
比如:“男人”和“女人”這兩個概念,兩者之間沒有任何交集和重合,并且兩者的外延之和等于其屬概念“人”的外延,也就是說,男人+女人=人。
反對關系則不然,反對關系也叫對立關系。理解為:兩個概念的外延沒有任何交集和重合,并且它們的外延之和依舊小于其屬概念的外延。
比如:“勺子”和“筷子”這兩個概念,兩者之間首先也沒有任何交集和重合,但是兩者的外延之和并不完全等于其屬概念“餐具”。顯然,“餐具”包含諸多種類,另有碗、盤、碟等,而勺子和筷子僅僅是其中之一二,也就是說,這兩個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屬概念。
綜上,區(qū)分“矛盾關系”和“反對關系”的關鍵就在于觀察兩個概念的外延之和與它們屬概念外延的關系,如果剛好等同,即為矛盾關系,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即為反對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