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判斷及其結構與種類
直言判斷也稱性質(zhì)判斷,是斷定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性質(zhì)的簡單判斷。例如:
(1) 所有的金屬都是導電的。
(2) 有的天鵝不是白的。
都是直言判斷。
直言判斷由主項、謂項、量項、聯(lián)項四部分構成。在分析直言判斷形式時,通常用S 和P 分別表示主、謂項。量項分為全稱量項(“所有”、“任一”,……) 和特稱量項(“有的”、“有些”,……) ;聯(lián)項分為肯定聯(lián)項(“是”) 和否定聯(lián)項(“不是”) 。
直言判斷分為四種基本類型:
全稱肯定判斷,簡稱A 判斷,標準形式是“所有S 都是P ”。如上例(1) 。
全稱否定判斷,簡稱E 判斷,標準形式是“所有S 都不是P ”。例如:“所有宗教都不是科學。”
特稱肯定判斷,簡稱I 判斷,標準形式是“有的S 是P ”。例如:“有的哺乳動物是卵生的!
特稱否定判斷,簡稱O 判斷,標準形式是“有的S 不是P ”。如上例(2) 。
如果直言判斷的主項是單獨概念(即表示單個對象的概念),則稱為單稱肯定判斷或單稱否定判斷。如“魯迅是文學家”或“愛因斯坦不是猶太人”。
日常語言中的直言判斷在表達上是不規(guī)范的,在邏輯分析中應先整理成規(guī)范形式。例如,“凡人皆有死”,應整理成“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這是A 判斷;“有人不自私”,應整理成“有的人不是自私的”,是O 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