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推理是指根據(jù)觀察中發(fā)現(xiàn)一類對象的個體具有某種屬性,進而推斷該類對象的全體都具有這一屬性的推理;簡言之,它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推理。 歸納推理有完全和不完全之分。完全歸納推理如能滿足一定條件,其結論必然為真;作為或然性推理的形式之一是指不完全歸納推理。 由于得到結論的根據(jù)不同,不完全歸納推理又分為簡單枚舉推理和科學歸納推理兩種形式。
1.簡單枚舉推理
簡單枚舉推理由前提得出結論的依據(jù)是:所有被觀察對象都有某一屬性而未見相反情況。 但未遇反例只是從個別對象的信息推出一般性結論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因而簡單枚舉推理的結論是不甚可靠的。
2.簡單枚舉推理的評估
根據(jù)簡單枚舉推理的特點,對其評估的準則為: 第一,沒有發(fā)現(xiàn)與推理結論相悖的反例; 第二,被觀察對象的數(shù)量越大,則結論的可靠性越大; 第三,被觀察對象個體間的差異越大,則結論的可靠性越大。
3.科學歸納推理
科學歸納推理由前提得出結論的依據(jù)是:在未遇反例的基礎上,進而考察某類對象為何具有某種屬性的原因。 科學歸納推理的結論不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因此較之簡單枚舉推理,它是更為可靠的。
4.科學歸納推理的評估
根據(jù)科學歸納推理的特點,對其評估的準則為:
被考察對象越具有代表性,越能反映該類對象的全貌,則結論的可靠性越大;
對被考察對象具有某種屬性的原因探究越全面、科學,則結論的可靠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