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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教師招聘考試教育法學知識考情分析

中華考試網(wǎng)  2017-07-30  【

  一、 教育法律責任的含義及特征

  1.含義:教育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違反教育法律規(guī)范的行為所引起的,應當由其依法承擔的法律后果。

  2.特征: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性;責任的國家強制性;責任的專權(quán)追究性;歸責的特定性。

  二、教育法律責任的種類

  1.行政法律責任:行為人因?qū)嵤┬姓`法行為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簡稱行政責任。

  (1)行政責任應由國家機關依照相關行政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予以追究,人民法院或有關行政機關依法擁有此項權(quán)力。

  (2)追究行政責任主要適用行政程序,如行政復議制度等。

  2.民事法律責任:由于人們實施民事違法行為所導致的賠償或補償?shù)姆韶熑危喎Q民事責任。

  (1)民事責任主要是財產(chǎn)責任。

  (2)一般情況下,民事責任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3)民事責任既有個人責任,也有連帶責任或由相關人員替代責任。

  3.刑事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是指由于實施刑事違法行為所導致的受刑罰處罰的法律責任,簡稱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一種懲罰最為嚴厲的法律責任。

  (1)承擔刑事責任的依據(jù)是嚴重違法行為,即由犯罪行為引起,其社會危害性大。

  (2)認定和追究刑事責任的是審判機關,即只有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訴訟程序才能決定行為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其他機關沒有這項權(quán)力。

  三、歸責

  1.歸責要件

  歸責,是指法律責任的歸結(jié),主要解決的是法律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的問題。教育法律關系主體只有具備以下四個教育法律責任的歸責要件,才被認定為教育法律責任主體,才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1)有損害事實:指行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學秩序及從事教育教學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quán)益的客觀事實存在。這是構(gòu)成教育法律責任的前提條件。

  (2)有違法行為:指行為人實施了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假若行為人的行為沒有違法,就不承擔法律責任。

  (3)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即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具有主觀上的故意或者是過失的心理狀態(tài)。

  (4)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指違法行為時導致?lián)p害事實發(fā)生的原因,損害事實是違法行為造成的必然結(jié)果,二者之間存在著內(nèi)在的必然的聯(lián)系。前者決定后者的發(fā)生,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結(jié)果。

  四、考情

  本部分知識以客觀題考試為主,主要是以簡短案例出現(xiàn),考查行為人需要承擔哪種責任,部分地區(qū)考查主觀題考查歸責要件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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