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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一級注冊計量師報名時間2016年3月28日-4月15日
來源:中山人事考試網(wǎng)  2020/12/10 9:52:00  

  內(nèi)容摘要:中山人事考試網(wǎng)2016年中山一級注冊計量師報名時間2016年3月28日-4月15日。繳費時間2016年3月28日9:00-4月15日17:00?己筚Y格復核。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6月13日 9:00- 6月17日 17:00。考試時間6月18、19日。

關于做好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粵人考〔2016〕12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級別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一級

6月18日

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

客觀題

6月19日

9:00-12:00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

主觀題

二級

6月18日

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

客觀題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荚囋敿毜刂芬詼士甲C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fā)〈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40號)執(zhí)行。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報考條件

  1.參加全科(三科)報考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

  (1)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類專業(yè)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按照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2.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一科)

  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二)二級注冊計量師報考條件

  1.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按照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三)符合考試報考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居民可申請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關的學歷、學位認證文件、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計量相關業(yè)務實踐年限的證明。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忌傻顷懼袊耸驴荚嚲W(wǎng)或報名登陸界面進行報名。網(wǎng)上信息填報和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28日9:00-4月15日17:00。

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2016年國家注冊計量師報名入口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1〕46號)及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guī)定執(zhí)行,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和信息填報。首次登陸報名網(wǎng)站的考生請按網(wǎng)站要求進行注冊(其中,必須填寫本人聯(lián)系電話),并填寫《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tǒng)填寫報名信息。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聯(lián)系不暢通、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2.電子照片上傳?忌蟼鞯碾娮诱掌瑒毡卣鎸,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jīng)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荚嚭细窈,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務必在報名網(wǎng)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并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相片小于15k。

  3.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報信息和照片上傳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同時請務必下載并打印《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4.報名信息修改?忌缫M行信息修改,按照規(guī)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5.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wǎng)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忌诰W(wǎng)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繳費確認后,費用自動匯入國庫指定賬戶,一律不予辦理退考、退費。網(wǎng)上繳費以銀聯(lián)卡扣款號(20位網(wǎng)上支付訂單號)作為繳費憑據(jù)。特殊情況要求開具非稅收入票據(jù)的,請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到我院辦理,逾期或因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而導致開具票據(jù)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簽字、蓋章后自行保管,待該項考試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復審。因此,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表》。

  五、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網(wǎng)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6年6月13日 9:00-6月17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二)考試

  1.該項考試全省實行封閉式管理,即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踩點,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2.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準考證、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設備(考試規(guī)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和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1.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成績計劃在2016年8月19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wǎng)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2.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成績計劃在2016年8月24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www.gdrsks.gov.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wǎng)站公告為準;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關于公布2015年度廣東省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6﹞644號)規(guī)定,各科合格標準為50分(試卷滿分100分)。

  (二)成績復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nèi)缬幸蓡枺稍诳荚嚦煽児己?5日內(nèi)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復核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資格復核的程序。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接收考生復核材料并復核。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成績公布后,接收全科成績合格考生復核材料。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www.gdrsks.gov.cn)負責。珠海報名點報考的考生請留意珠海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zh.gdkszx.com.cn)或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網(wǎng)站(http://www.zhksy.gov.cn)公布的資格復核通知(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提交相關材料辦理資格復審,逾期將不予受理?忌荚嚦煽兒细竦(jīng)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無法獲得資格證書。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3),并在其后一個月內(nèi),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八、證書領取

  凡我市報名點的考生,其證書均由我院負責發(fā)放?忌蓱{有效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領取證書。省直考區(qū)證書發(fā)放,考生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3個科目,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2個科目,考生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荚嚦煽?nèi)坪细袂屹Y格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二)《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開考前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qū)域內(nèi)作答。其余4科(含一級2科、二級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wǎng)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tǒng),接收系統(tǒng)向綁定手機發(fā)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四)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考試用書征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xié)會網(wǎng)站(www.gdhra.org.cn)查詢,聯(lián)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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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注冊計量師報名條件及免試條件 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使用說明(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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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考生報考承諾書

  2.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3. 代辦委托書

  4. 工作簡歷表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考生報考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在報考和復核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相關規(guī)定,現(xiàn)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guī)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遵守考場秩序和考場規(guī)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5.考試成績公布后,密切留意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網(wǎng)站公告,按照考后提交復核材料要求,按時提交復核材料,逾期未提交視為本人放棄資格申請;

6.本人已周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guī)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附件2: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wǎng)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附件4)(考生從本網(wǎng)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nèi),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nèi),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nèi)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3:

                                代辦委托書

職稱名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lián)系電話

代辦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lián)系電話

本人參加                        考試已通過,因                               ,無法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核,F(xiàn)委托代辦人帶齊本人所需證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辦理,本人承諾在1月內(nèi)(      年   月   日前)由本人親自帶有關證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現(xiàn)場復審,特此承諾。

代辦人(簽名):          經(jīng)辦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工作簡歷表

姓名:       ,身份證號:               ,現(xiàn)報考

          考試,從事專業(yè)工作共     年,工作簡歷如下:

起止年月

單位名稱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guī)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該考生填報內(nèi)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jīng) 辦 人: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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