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18年經濟師考后資格審核材料
根據《重慶人事考試網2018年經濟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重慶2018年經濟師資格審核為考后審核。
考生在考試結束后請關注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fā)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
根據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號)要求,資格考試考后復審原則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發(fā)布成績后的15個工作日之內進行,對全部考試成績達到該科目試卷總分60%及以上的考生進行復審,具體事項按照“重慶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復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提交復審材料,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站通知或關注“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及時接收考試有關信息。
復審所需資料:
1、經單位加蓋公章的《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一份。(下載請點擊“《重慶市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doc》”)
2、考生有效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在校大學生需提供學生證書原件。
3、由單位集中辦理資格復審,需出示單位介紹信,上述復審所需資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復審資料不變;考生委托他人辦理復審,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其余復審資料不變。
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審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當前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guī)定,由證書簽發(fā)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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