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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源市監(jiān)理工程師考務通知

來源:河源人事考試網  [2016年3月4日]  【
摘要:2016年河源市監(jiān)理工程師報名時間和繳費時間:2016年3月9日9:00-3月28日17:00。 打印準考證2016年5月16日 9:00-5月20日 17:00

關于2016年度全國監(jiān)理工程師

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9號)精神,現(xiàn)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5月21日

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客觀題

14:00-17:00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客觀題

5月22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監(jiān)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

客觀題

14:00-18:00

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

主觀題

  二、考試地點

  全省主考區(qū)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區(qū)?荚囋敿毜刂芬詼士甲C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fā)〔1997〕105號)執(zhí)行。

  (一)參加全科報考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中專畢業(yè)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2科)

  從事工程建設監(jiān)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者,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中專(含中專)畢業(yè)以上學歷。

  2.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jiān)理工作滿1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三)根據(jù)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 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9日9:00-3月28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價〔2001〕52號、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報考流程如下:

  1.用戶注冊和信息填報。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聯(lián)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并填寫《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tǒng)填寫報名信息。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聯(lián)系不暢通、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2.照片上傳?忌蟼鞯碾娮诱掌瑒毡卣鎸崳撜掌瑢⒂糜谥谱鳒士甲C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荚嚭细窈,考生無需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再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相片要小于15k。

  3.報名信息確認和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報信息和照片上傳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同時請務必下載并打印《2016年度全國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以便考后復核和考生個人存檔。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guī)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簽字、蓋章后自行保管,待公布該項考試合格成績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復審。因此,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表》。

  五、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5月16日 9:00-5月20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2.本次考試實行封閉式考試,即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考試結束前,禁止考生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踩點,準時到場參加考試。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忌鷳紩r,只需攜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準考證、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他電子設備(考試規(guī)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1.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6年7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2.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復核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接收考生復核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有關提交復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上。省直、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具體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4。

  八、證書領取

  各市考區(qū)的證書發(fā)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

  省直考區(qū)證書發(fā)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九、其他注意事項

  1.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荚嚦煽內坪细袂屹Y格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開考前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督ㄔO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監(jiān)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tǒng),向綁定手機發(fā)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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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考生報考承諾書

  2.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3. 代辦委托書

  4. 人事考試機構聯(lián)系方式

  5. 工作簡歷表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1:

  考生報考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6年度全國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016年度全國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在報考和復核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相關規(guī)定,現(xiàn)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guī)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遵守考場秩序和考場規(guī)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5.考試成績公布后,密切留意報名網站公告,按照考后提交復核材料要求,按時提交復核材料,逾期提交視為本人放棄資格申請;

  6.本人已周知《刑法》相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guī)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附件2: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附件5)(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的監(jiān)理資質證書(復印件)。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3:

  代辦委托書

職稱名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lián)系電話

 

 

 

 

 

代辦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lián)系電話

 

 

 

 

本人參加                        考試已通過,因                                                                                           ,無法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核,F(xiàn)委托代辦人帶齊本人所需證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辦理,本人承諾在1月內(            日前)由本人親自帶有關證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現(xiàn)場復審,特此承諾。

  代辦人(簽名): 經辦人: 年 月 日

  附件4:

  人事考試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區(qū)

考試機構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省直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四樓

020-37605711

廣州市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試院

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裙樓1樓(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0755-8810009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珠海市香洲區(qū)興華路158號一樓

0756-2288109

汕頭市

汕頭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汕頭市金湖路146號金湖大廈3樓

0754-88329783

韶關市

韶關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韶關市湞江區(qū)湞江中路9號韶關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一樓大廳

0751-8607083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河源市源城區(qū)河源大道北177號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汕尾市城區(qū)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樓西梯101室

0660-3393252

東莞市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東莞市南城石竹路2號東莞市商業(yè)學校南城校區(qū)東門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

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qū)70、71號窗

0760-89817153、89817082

江門市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號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佛山市禪城區(qū)惠景城綠景一路 26號二、三樓

0757-83874123

陽江市

陽江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

陽江市二環(huán)路208號七樓

0662-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湛江市赤坎區(qū)南橋南路46號辦公樓三樓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號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0668-3916623

肇慶市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肇慶市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 

0758-2271231

清遠市

清遠市人事考試院

清遠市北江二路勞動大廈402室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0768-2130159

揭陽市

揭陽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揭陽市區(qū)建陽路中段原社會保障大樓三樓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云浮市云城區(qū)高峰街道大降坪100號

0766-8818280

  附件5:

  工作簡歷表

  姓名: ,身份證號: ,現(xiàn)報考

  考試,從事專業(yè)工作共 年,工作簡歷如下:

起止年月

單位名稱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guī)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 辦 人: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注:表格內考生、經辦人應簽名,單位應蓋章,否則不予受理。

責編:p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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