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關于認真做好省直機關從基層公開遴選優(yōu)秀公務員工作的意見》(湘人社函〔2011〕39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辦)擬面向永州市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在編制限額內進行的原則;堅持“擇優(yōu)、適用”的原則;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職位人數
文字綜合工作人員1名。
三、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公務員身份(已進行登記);
5.具有3年及以上基層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時間截止2017年10月),除試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經歷和較好的文字綜合能力;
7.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選調范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在現單位工作時間未滿1年的,新提拔的在現職崗位任期未滿1年的;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11月8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1月11日、12日為雙休,不上班)。
2.報名地點:市委政研室綜合科(市委辦公大樓827室)。
3.聯系人:吳姍珊 8358143 13617462333。
4.報名材料。由報名人員提供以下材料:①單位推薦意見(主要是德能勤績廉及主要專長的現實表現);②《市委政研室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須經所在單位審核后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③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張;⑥提供本人參與起草的公文、領導講話、調研報告、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fā)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稿5篇(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報名者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筆試
選調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為1:5,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調計劃。采取命題作文等方式,測試文稿寫作能力。滿分為100分。筆試試題由用人單位組織,在考試當天確定。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職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考官由選調單位考官和市直公務員面試考官組成,考官構成比例為:用人單位3人,市直考官庫中抽選4人。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試題由用人單位組織。滿分為100分。
(五)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60%和40%合成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
(六)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選調職位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與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
用人單位派出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對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方式為個別談話,聽取所在單位領導、同事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意見,并由單位提供現實表現材料,查看本人檔案等。
(八)討論決定
考察結束后,市委政研室室務會綜合考察對象的考試和考察情況,確定選調人選。
(九)公示
將確定的擬選調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十)轉任
試用半年后,若選調人員能適應工作崗位,即按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
五、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暫定2017年11月17日上午8:00-11:00。
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待定。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政研室綜合科負責解釋。
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