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日,修改后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將正式施行,其中關于民辦學校舉辦者可自主選擇設立營利性或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問題頗受業(yè)界關注,這也關系到占據廣東學校近一半“江山”的民辦學校未來的發(fā)展。部分廣東省選出的全國人大代表在廣州就民辦教育發(fā)展進行專題調研,就民辦學校的分類扶持政策以及市民關注的收費問題等聽取意見。
下月起民辦學校自主選擇決定營利性
新修改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將于9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確,除去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以后學校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
圍繞貫徹落實民辦教育新法,目前,廣東省已起草完成相關實施意見,其中對現(xiàn)有學校(2016年11月7日前設立的民辦學校)選擇登記為營利性的,設計了“八步走”的路徑,對資產清算、財產權屬、完善用地手續(xù)、到工商部門登記等方面作了明確規(guī)定。
意見積極鼓勵和大力扶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扶持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使兩種類型的民辦學校各得其所。在民辦教育專項資金、捐資激勵政策、支持民辦學校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落實學生獎勵資助等方面一視同仁,彰顯對民辦學校的扶持。在土地供給、稅收優(yōu)惠、財政扶持、收費政策上,對兩種類型學校又有區(qū)別,彰顯分類扶持的價值導向。
民辦中小學收費擬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
在匯報中,省發(fā)改委社會發(fā)展處處長顧萬君透露,就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民辦教育收費事項,原則上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堅持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化改革方向,擴大民辦學校的收費自主權。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具體收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通過市場化改革,逐步實現(xiàn)市場調節(jié)價。
顧萬君表示,由于經濟發(fā)展和教育投入等因素影響,全省各地市民辦中小學的辦學情況差異較大,各地市民辦中小學學費標準參差不齊,差異懸殊。全省各類民辦中小學學費標準從每人每學年1000元~16萬元不等,絕大多數學校的收費標準在每人每學年2000~4000元。
針對當前廣東各地的不同情況,按照平穩(wěn)過渡有序放開的原則,民辦中小學收費擬通過本輪對《廣東省定價目錄(2015版)》的修訂,明確將民辦中小學收費的管理權限下放到市人民政府,原則上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確有必要的可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確定實行政府定價。
與此同時,要放管結合,收費放開后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jiān)督制度,定價權限交給學校,對收費水平不再作具體控制,但對收費項目、調價周期、收費方式等仍然進行規(guī)范,建立收費登記管理和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強化收費公示,開展收費巡訪等,避免民辦學校定價的隨意性和放開后收費水平的劇烈波動。(文/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