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yè)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申請參加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應在2017年10月31日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考辦申請,提供房產證或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暫(居)住證明和有關單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證明,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在當地就讀年限和取得學籍的證明。經審查,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
不符合在外省參加高考及錄取條件的四川籍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報名考試。
參考通知:2018年四川省高考報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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