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一)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qū))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根據教育部要求,考生須在4月10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4 月底前,我省將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三、嚴格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標準。
結合我省推進城鎮(zhèn)化進程的實際,我省將戶籍信息中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qū)域內行政村(含自然村)的學生,作為專項計劃的農村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資格審核承辦部門要充分利用中小學生學籍系統(tǒng)和高考報名系統(tǒng)信息,認真核查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確?忌救司哂袘艏诳h(市、區(qū))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對于戶籍、居住地、學籍等有特殊情況,無法明確界定其報考條件者,可由考生寫出申請,并出具詳實證明材料,縣(市、區(qū))資格審核承辦部門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研究或協調公安等部門確定。仍不能確定的,上報市資格復核承辦部門和市教育局研究確定。
資格審核程序。
1.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下載我省2018年報考高校專項的考生名單,并將名單發(fā)給各市。各市根據名單開展資格審核工作。縣(市、區(qū))資格審核承辦部門將《山東省2018年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附件3,以下簡稱《審核表》)發(fā)送報名農村專項計劃考生?忌顚懘蛴〔⒑炞趾,連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學籍所在學校(如申請人需要提供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戶口簿的,須同時提供法定監(jiān)護人資格證明),學校確認考生《審核表》內信息無誤后,由學校負責人在《審核表》上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后,報縣(市、區(qū))資格審核承辦部門。
2.縣(市、區(qū))資格審核承辦部門對中學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為確保學籍信息審核無誤且與考生高考報名相關信息一致,縣(市、區(qū))資格審核承辦部門要會同學籍管理部門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父母工作單位及戶籍地等信息進行復核,確保高考報名庫與學籍庫相關信息一致?h(市、區(qū))資格審核承辦部門對考生戶籍、居住地及學籍信息審核后,承辦人員要在《審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經承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粘貼在《審核表》的背面,原件退回考生。縣(市、區(qū))教育局審核負責人對通過審核的考生資料進行把關確認,審核無誤后在《審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匯總當地考生資料和有關數據后報市資格審核承辦部門。
3.市資格審核承辦部門對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報送的考生資料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在《審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各市教育局要匯總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號、性別、身份證號、戶籍地所在市縣、居住地、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學校),于4月21日前將加蓋市教育局公章的紙質材料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電子版發(fā)送至e37_liucx@sdzs.gov.cn。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系統(tǒng)數據進行校驗,無誤后進行公示。如有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信息不一致,則返回各市教育局核查。
有關縣(市、區(qū))教育局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tǒng)、中小學生學籍系統(tǒng)和高考報名系統(tǒng)信息,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確?忌鷳艏、學籍真實準確。城鄉(xiāng)區(qū)域劃分標準可參照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有關標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嚴格執(zhí)行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條件、資格審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監(jiān)督機制,規(guī)范考生報名材料,確?忌猩畔、紙質檔案、中小學生學籍系統(tǒng)信息一致,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guī)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