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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揚州大學  2016-04-01  【

揚州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按照教育部及江蘇省有關文件精神,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6]2號)的統(tǒng)一安排,我校將于2016年開展省屬高校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學校將根據人才培養(yǎng)目標,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yè)培養(yǎng)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擇優(yōu)選拔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好、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符合揚州大學人才培養(yǎng)要求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外語語種為英語的江蘇省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經本人申請,并經所在中學審核確認后可報考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凡符合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類條件之一的可在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類或農學學科潛質類中任選一類報名,符合農學學科潛質類條件的只能在該類報名。

(一)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類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競賽(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等全國性中學生科技競賽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3、在語言文學、寫作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在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復賽優(yōu)勝者,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以上者;

4、我校優(yōu)秀生源基地學校、江蘇省四星級高級中學的考生,綜合素質優(yōu)秀,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學生中位于前30%,且在高中階段不少于1次獲得校級“三好學生”稱號者;

5、思想道德品質優(yōu)秀,高中階段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各種思想道德品質類獎勵或榮譽、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員、三好學生榮譽稱號者;

6、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5門課程成績達3A1B1合格者。

(二) 農學學科潛質類

熱愛農學學科類專業(yè),立志服務三農,對農作物、植物、動物等具有濃厚興趣,化學、生物課程在高中階段的單科學習中,任意一門成績有三個或以上學期位于年級前20%的理科考生。

二、招生人數(shù)及專業(yè)

綜合評價錄取人數(shù)不超過我校2016年本一批次招生計劃的5%,約160人。

三、報名程序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申請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與郵寄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進入我校本科生綜合評價招生網 //zhaosheng.yzu.edu.cn/zhpj/ ,并根據要求網上填寫報名資料,填寫完畢后提交。

所有報名考生只能在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類和農學學科潛質類中選報一類。

3、郵寄書面材料: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申請表”為封面裝訂,由考生所在中學將學生報名材料收齊匯總后,于2016年4月15日24時前(以當?shù)剜]戳日期為準)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①用A4紙打印網上報名系統(tǒng)生成的、由所在中學分管教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揚州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申請表》;打印該表的同時,請在報名系統(tǒng)中自助繳納報名費60元(填寫的數(shù)據不得涂改。一所學校僅限一名校長簽名);

②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復印件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表(兩件缺一不可);

③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的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通知單;

④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⑤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yōu)勢的材料;

⑥考生自己手寫的個人陳述材料,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自身學科潛質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不少于800字。

以上材料均需達到規(guī)定要求。材料不全或不達規(guī)定要求者不予審核。

四、操作程序

1、學校將通過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政策,使中學、考生和家長了解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的目的、內容、要求和辦法。

2、初審

報名截止后,揚州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2016年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通過初審者須在網上確認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20日)。未確認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報到

通過初審并確認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6月10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揚州大學辦理報到手續(xù),并領取準考證。

4、面試

時間:2016年6月11日。(具體報到地點及考試安排見我校本科招生網,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不另行通知)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對于參加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測試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高低擇優(yōu)認定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按照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shù)的150%,擇優(yōu)提出我校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候選人,6月22日前,在考生所在中學和我校本科招生網上予以公示,同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作為我校2016年綜合評價入選考生人選,并報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錄取政策

我校確定的綜合評價入選考生人選仍需參加2016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入學考試,并須填報綜合評價錄取志愿(今年,我省在志愿填報時專設一個志愿欄,用于符合條件的入選考生填報綜合評價錄取志愿)。填報我校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類的專業(yè)志愿必須填滿6個(僅限上述已公布的可填報專業(yè))。報考農學學科潛質類的考生只能填報農科類相關專業(yè)且填報的專業(yè)志愿不得少于3個。

根據入選考生報考科類(文科、理科),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結合考生高考成績及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采取高考成績占55%、面試成績占35%、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四門)占5%和綜合素質評價占5%的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確定等級,擇優(yōu)錄取。

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

上述四項得分相加,即為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根據得分情況,確定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類A、B類考生:

A類考生: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排名前30%(含)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或超過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予以錄取并可滿足第一專業(yè);

B類考生: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排名30%以后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或超過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予以錄取并滿足其填報的專業(yè)志愿之一(考生須填滿六個專業(yè)志愿。因不填滿六個專業(yè)志愿而未被錄取,考生責任自負。如線上考生人數(shù)超過計劃數(shù),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錄滿為止)。

農學學科潛質類考生的加權綜合評價得分不分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或超過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優(yōu)先錄取農學學科類專業(yè)。

對于取得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考生,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類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2B以上,所報專業(yè)符合我校選科要求;農學學科潛質類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1B1C以上,所報專業(yè)符合我校選科要求(該類考生被錄取后,如需轉專業(yè),可在農學學科專業(yè)范圍內申請轉專業(yè))。

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省教育考試院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六、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在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面試過程嚴格遵循“五隨機”原則(即:參加面試的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產生,考生面試順序隨機生成,考生進入的考場隨機生成,評委進入的考場隨機生成,考生面試試題隨機確定)。

3、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并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

4、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審核確認的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被選拔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報名資格。同時,相關情況將上報省教育廳。

5、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6、我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錄取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申訴渠道

考生如對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有異議,可與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14—87971822。

八、聯(lián)系、咨詢方式

1、電話:(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1362(傳真)

2、地址: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郵編225009)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3、網址: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zhaoban.yzu.edu.cn

綜合評價錄取網上報名地址//zhaosheng.yzu.edu.cn/zhpj/

4、電子信箱:ydzb@yzu.edu.cn

九、本實施方案以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上發(fā)布為準,并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如果國家或江蘇省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糾錯評論責編:duod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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