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精神確定體檢項目,2019年福建省高招體檢工作總體要求按照《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意見》(閩招委〔2012〕3號)執(zhí)行。
二、體檢對象
2019年福建省高招體檢工作包括普通高考體檢和高職招考體檢兩個部分,凡報名參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職招考的考生均須參加高招體檢?忌粑窗匆髤⒓痈哒畜w檢,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體檢醫(yī)院
2019年福建省高招終檢醫(yī)院為福建省立醫(yī)院。
四、時間安排
(一)各地應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體檢工作,2月中旬前完成復檢工作。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與體檢醫(yī)院協(xié)商后統(tǒng)籌安排。
(二)復檢結束后,各設區(qū)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按類匯總本轄區(qū)所有考生體檢表并統(tǒng)一體檢表外紙箱規(guī)格,于2019年3月6日~8日直接送達指定地點進行掃描。申請終檢考生體檢表的送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若同時報名普通高考和高職招考,應分別報送體檢表。
(三)省終檢時間定于2019年3月16日。各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9年2月28日前,將有關材料報至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報送的材料須包括《未參加高招體檢考生花名冊》、《申請復檢(終檢)考生情況呈報表》、《申請復檢(終檢)考生花名冊》、考生終檢申請報告、考生復檢不合格項目的原始材料等。
(四)體檢結束后,各地應及時將《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格檢查表》復印件發(fā)至考生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須在當?shù)亟逃猩荚嚈C構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殘疾考生信息采集
各地要主動關心愛護殘疾考生,維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為殘疾考生參加高考提供平等機會和合理便利,并指定專人做好殘疾考生信息采集和報送工作。各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9年2月28日前將《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殘疾考生登記表》和《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殘疾考生花名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未在規(guī)定時間采集、填報殘疾考生信息的考生不能申請普通高考和高職招考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請工作另行通知,各地要結合高招體檢工作認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