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查成績程序
申請復查成績的考生應于6月27日17時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還須持原就讀中學教務處介紹信),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2018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
二、復查結果反饋
由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于7月3日前將復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項
考生須認真填寫《2018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對填寫內容(姓名、準考證號、聯(lián)系電話、考試科類、考試所在考點、考場、查詢科目等)的準確性負責,同時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8年6月19日
小編推薦:2018年全國高考成績查詢時間|入口 | 2018全國高考志愿填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