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
5.觀察通常是內部審計師檢查了解企業(yè)經營活動時所采用的方法,該方法能夠為被審計單位是否實施了內部控制制度及經營活動是否遵守相關標準提供有效的證據。
5.1 觀察又被稱為“四處行走審計”,通過直接檢查經營活動和人員活動,審計師可以收集第一手信息,這些信息是不能通過檢查交易事項和研究打印資料來獲取的!坝^察”一詞和平常的觀察含義是一樣的,每個人利用其感官注意到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人和事。但是,對審計師來說,觀察不僅僅是平常的“到處看看”,還有更多的含義。審計師具備的知識面越廣,經驗越豐富,擁有的技能越多,他們越有能力通過用眼觀察人、活動、設備、存貨、安全系統(tǒng)等,獲取重要的審計信息。
審計師作為觀察者,不僅檢查所有的人和事,同時還要用心記錄所看到的,以便最終為編制工作底稿、證實發(fā)現(xiàn)和提出建議做準備。在有些類型審計中,用照相機記錄下觀察結果可以作為檢查過程的重要部分,這些照片可以成為記錄下來的審計發(fā)現(xiàn)。觀察這種方法尤其適合于環(huán)境審計和健康與安全審計。
5.2 有效的觀察不僅僅局限于注意到并記錄事實,而是要求事前了解要看的內容。
如果審計師將觀察放入到審計全局中考慮,那么觀察就會變得很重要,這意味著審計師要精心地將觀察到的事實與過去的觀察結果、審計業(yè)務客戶的說明、行業(yè)標準、法律法規(guī)等進行比較。因此,審計師從過去經驗中、從研究中、從所做的準備工作中了解的內容越多,他或她就越有能力做精心比較。經過嚴格訓練的觀察能力可以注意到缺少什么,以及有什么,如缺少必要的安全設施,缺少必要的檢查人員,設備存在但沒有使用,等等。
5.3 從觀察本身來說,其所提供的信息通常是較弱的證據。為了充分支持審計報告,需要用其他證據和分析來支持觀察結果,以證實審計師所見到的。在有些情況下,讓審計業(yè)務客戶參與觀察過程并同意觀察結果,將有助于證實觀察獲得的證據。如果沒有證據支持觀察結果,那么審計師應該在審計報告中說明哪些信息是觀察到的信息。
5.4 雖然觀察提供的信息具有一定的洞察力,但是如果沒有認真進行觀察并且沒有其他方法來交叉驗證,觀察也有可能提供使人誤導的數據。為什么呢?因為觀察能夠引起工作崗位上的人作出與以往具有不同的行為。如果有審計師在場,平時因為方便和便利而忽視安全條例的工人和管理人員會成為遵守該條例的模范。
5.4.1 觀察的優(yōu)勢:
觀察是內部審計師驗證實物證據的過程,可以證實在某一給定時點上某實物的存在性。
因是內部審計師親自進行的審計程序,所以通過觀察獲得證據的可靠程度較高。
5.4.2觀察的局限性:
觀察者所具有的專業(yè)知識、經驗和能力可能不足,限制了通過觀察所取得證據的可靠性;
觀察不能確定被審計單位對觀察到的資產擁有所有權,或者說,不能確定是否其他單位對這些資產擁有留置權或質權(l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