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問卷的優(yōu)點
容易實施;
規(guī)范了所有信息提供人員提供的信息,方便準確比較;
降低了忽視內部控制系統(tǒng)重要方面的風險;
便于對大量的信息提供人員,以及來自于不同分支機構、不同國家的信息提供人員實施調查;
可以對被測試的控制系統(tǒng)進行初步評估。
內部控制問卷的缺點包括:
不能適合所有情況和事項;
不適合用于收集有深度的問題;
降低了審計師觀察信息提供人員舉止和環(huán)境的機會;
編制的難度較大,需要花費的時間長;
由于信息提供人員往往能猜測到理想答案,因此不能得到真實的答案或者信息提供人員不能在回答問題前充分思考問題;
受結構影響,不能包括所有需要了解的事情。
3.2.3有些參與者拒絕回答有些類型的調查問卷,擔心書面回答問題、提出意見會造成一定后果。有時,盡管信息提供人員感覺是負面答案,但是他們也會提供正面答案,以便縮短審計時間。鑒于這些局限性,最好采用調查問卷收集下列類型信息:
多個單位(例如分支機構)的信息。這些機構有相同的制度、風險和標準的經營程序。在這種情況下,調查問卷提供了統(tǒng)一的信息,便于進行比較。
法律法規(guī)遵守情況的信息或其他關于“是”或“否”的信息。
3.3 問題清單(checklists)是一種結構化方法,采用標準格式收集審計證據(jù)。從本質上說,問題清單是簡單的“是”或“否”的調查問卷,它包含一系列項目和一些為標注項目存在與否的檢查記號所留出的空格或空間。
3.3.1 問題清單有下列作用:
作為審計提示手段,有助于審計師確信他或她已經提出了事先確定的所有問題,或者觀察了應該觀察的所有事項。
作為收集信息的一種快速方法,可以在短時間內收集信息提供人員提供的信息。
作為一種控制手段,保證所有正確的程序都得到執(zhí)行,利用正確和準確的信息完成了審計業(yè)務。
3.3.2問題清單的優(yōu)點:
采用標準方法,提高了數(shù)據(jù)取得的一致性;
考慮問題較全面,降低了遺漏應該而且能夠予以考慮的問題的可能性;
可以用于加強對審計執(zhí)行過程的管理,為進入會議和退出會議做準備;
在檢查審計工作底稿質量方面發(fā)揮的作用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