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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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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上?紖^(qū)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qū)財政局、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1〕8號)規(guī)定,現將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上?紖^(qū)報名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遵守《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 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4. 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習),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近2年內(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或報名時本市社保處于正常繳費狀態(tài)。
5. 已在本市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本市會計人員信息系統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歷年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信息)是判斷報考人員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據。
(六)符合報名條件并在本市合法就業(yè)或求學的香 港、澳 門和臺 灣居民,可在本市報名并在本市參加考試。
(七)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臨港新片區(qū)境外人士參加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考試試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人社規(guī)〔2019〕40號)的有關規(guī)定,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臨港新片區(qū)(以下簡稱新片區(qū))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經新片區(qū)管委會審核后,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上述(六)(七)人員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應具備相應級別報名條件,具有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三、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報考人員報名時可自愿訂購。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
1.初級資格上?紖^(qū)考試于2022年5月14日至15日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2. 高級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2年5月7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3. 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務日程
1. 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報名時間:自2022年1月10日10:00開始,至1月14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自2022年1月20日10:00開始,至1月24日14:00結束。
考試報名及繳費統一通過“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考試報名及繳費均在1月24日14:00截止。
2. 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2年5月5日10:00至5月13日24:00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未下載打印準考證的,無法參加考試。
3. 成績公布時間
(1)2022年6月10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上海市財政局”網站公布初級考試成績。
(2)2022年6月22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上海市財政局”網站公布高級考試成績。
五、報考費用
(一)經本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報考初級資格的人員每人應交報名費10元、考務費每科目40元。報名費、考務費均通過“上海市一網通辦公共支付平臺”一次性在線支付。
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繳費期間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報名系統中開具并下載打印“上海市非稅收入通用票據(電子)”。報名結束后,票據打印功能同時關閉,請及時打印票據。
(二)報考高級資格的人員,免交報名費和考務費。
六、證書領取
(一)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資格審核及領證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七、其他事項
(一)為加強會計職業(yè)道德教育及會計誠信體系建設,本市實行報名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報名條件簽署承諾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的,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為嚴肅考試紀律,全國會計考辦和本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于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并組織專家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判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guī)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guī)定追加處理。
(三)符合報考條件的新片區(qū)境外人士,須在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向新片區(qū)管委會申請資格審核。經審核通過,方可在1月20日至24日登錄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具體審核要求請咨詢新片區(qū)管委會(電話:68289698-8069)。
(四)考試期間的新冠疫情防控,執(zhí)行國家及《上海市公共衛(wèi)生應急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具體事宜可在考前三周關注“上海市財政局”網站或“上海財政”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相關防疫要求和考試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各級咨詢服務點及電話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各級咨詢服務點及電話
原文地址: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hj_9035/hjzyzg_9038/20211224/xxfbdf0000018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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