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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蘇財會〔2020〕17號
各設區(qū)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陽縣財政局:
根據(jù)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全國會計考辦《關于調整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0〕5號)要求,對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進行調整,F(xiàn)通知如下:
一、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時長
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日期調整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兩個階段進行。9月11日作為應急預留批次保留。
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8月29日至9月4日 9月9日至9月10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在上述時間段內,各地財政部門可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機位落實情況,統(tǒng)籌安排考試批次。
二、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時長
(一)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舉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試時間及時長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jīng)濟法 |
(二)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間及時長不變,仍為2020年9月6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三、關于考務日程安排
(一)調整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
1. 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時間:2020年8月19日至8月28日。
2. 2020年8月29日開始組織考試。
3. 2020年9月30日前,考試成績統(tǒng)計完畢,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和“江蘇省財政廳”網(wǎng)站公布。
4. 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各級財政部門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
(二)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不作調整,仍按《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20〕3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關于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申請延期和轉考
(一)下列考生,可以向報名所在地財政局申請延期至下年參加考試,并免收相應的報名考試費用。
1.孕婦或產(chǎn)婦?忌暾埿杼峁┚用裆矸葑C、醫(yī)院診斷證明(孕婦)或嬰兒出生證明(產(chǎn)婦,起始時間5月);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證。
2.因疫情滯留境外?忌暾埿杼峁┚用裆矸葑C復印件、出境行程、單位證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證。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由各地財政局根據(jù)實際情況認定并受理。
(二)因當年畢業(yè)離開學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戶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財政局申請轉考,不再收取相關報名考試費用?忌暾埿杼峁┚用裆矸葑C、畢業(yè)證、戶籍證或相關工作證明。
延期和轉考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20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財政局可開設現(xiàn)場辦理窗口,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點擊“報名狀態(tài)查詢”,核實考生相關信息。對上述考生的申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考試成績一律作廢,并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違紀違規(guī)處理。
各地財政局于2020年7月17日前將延期和轉考申請匯總表上報至省財政廳會計處。
五、關于考試證件要求
考生進入考場需提供有效證件,其中:中國大陸居民憑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場;以軍官證報名的考生憑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及準考證進場;港澳臺地區(qū)居民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準考證進場。未提供上述證件或者證件信息不一致,禁止進入考試。
六、關于上報人臉識別身份驗證設備數(shù)量
為進一步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所有考點進口,將增設人臉識別身份驗證設備,用于確認考生身份。各地財政部門應分別根據(jù)初級和中高級考試考場布置情況及考生流量,確定設備數(shù)量,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上報省財政廳會計處。
七、其他事項
(一)各地財政部門應按照本地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因疫情防控工作統(tǒng)一要求無法在本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范圍內組織考試的地區(qū),相關考試并入下一年度進行,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考試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一年。
(二)各地財政部門要認真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及時把調整后的考試時間及有關事項通知到考生。嚴格按照《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19〕50號)和《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20〕3號)和本通知有關要求,加強考試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確保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江蘇省財政廳
2020年6月30日
責編: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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