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濟南2016下半年翻譯資格考試報名時間:8月25日—9月6日,繳費時間:8月25日—9月8日,資格審核時間9月6日-9月7日,打印準考證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11月1日—11月6日,考試時間:11月6日
濟人考函〔2016〕25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按照國家2016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安排,我省組織英語科目考試;俄語科目考試在北京、黑龍江、新疆設置考區(qū);德語科目考試在北京、上海設置考區(qū);西班牙語在北京設置考區(qū)。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語種 |
級別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科目 | |
英語 |
二、三級 |
11月6日 |
9∶30-11∶30 |
筆譯綜合能力 |
14∶00-17∶00 |
筆譯實務 |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級別筆譯考試均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其中《筆譯綜合能力》在答題卡上作答,《筆譯實務》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如下事項:
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
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在答題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只允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試人員還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但不得攜帶電子詞典。
三、考試成績管理
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報考條件
(一)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二級、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3〕17號)規(guī)定,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的,不限制報名條件,凡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含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現有的206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胺g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須加蓋學校公章(樣式見附件2)。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tǒng)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tǒng)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8月25日9∶00—9月6日16∶00;
繳費時間:8月25日9∶00—9月8日16∶00。
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選擇單位或學校所在地為報考考區(qū)(合格證書由所選考區(qū)所屬市人事考試機構發(fā)放)。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考試級別、專業(yè)造成不能正常參加考試或影響考試成績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報考免試二級《筆譯綜合能力》的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后,打印《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或學校審核、蓋章后,于9月6日-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106室(地址:濟南市市中區(qū)六里山南路2-1號;聯系電話:82568205、82568206)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應試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應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報考二級(全科)及三級翻譯的應試人員無需到現場辦理資格審核,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后即可進行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
免試二級《筆譯綜合能力》的應試人員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或學校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報名表》1份;
3.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見附件2)1份。
我省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在濟南市和青島市設置考區(qū)。
(三)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11月1日9∶00—11月6日14∶ 30。
六、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轉發(fā)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6號)和《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89號)規(guī)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每人65元。
七、考試用書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聯系。
報考人員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履行簽字蓋章手續(xù),對于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以及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12號令)嚴重違紀條款處理。
附件: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06所)
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
附件1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
試點單位名單(206所)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1 |
安徽大學 |
25 |
徐州師范大學 |
49 |
西北師范大學 |
2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26 |
揚州大學 |
50 |
中山大學 |
3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27 |
南昌大學 |
51 |
暨南大學 |
4 |
安徽師范大學 |
28 |
江西師范大學 |
52 |
華南理工大學 |
5 |
北京大學 |
29 |
遼寧大學 |
53 |
華南師范大學 |
6 |
北京交通大學 |
30 |
大連理工大學 |
5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31 |
東北大學 |
55 |
廣西大學 |
8 |
北京理工大學 |
32 |
大連海事大學 |
56 |
廣西師范大學 |
9 |
北京科技大學 |
33 |
遼寧師范大學 |
57 |
廣西民族大學 |
10 |
北京郵電大學 |
34 |
沈陽師范大學 |
58 |
貴州大學 |
11 |
北京林業(yè)大學 |
35 |
大連外國語學院 |
59 |
貴州師范大學 |
12 |
北京師范大學 |
36 |
內蒙古大學 |
60 |
海南大學 |
13 |
首都師范大學 |
37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61 |
河北大學 |
14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38 |
寧夏大學 |
62 |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
15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39 |
山東大學 |
63 |
河北聯合大學 |
16 |
北京語言大學 |
40 |
中國海洋大學 |
64 |
河北師范大學 |
17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41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65 |
燕山大學 |
18 |
外交學院 |
42 |
中國石油大學 |
66 |
鄭州大學 |
19 |
國際關系學院 |
43 |
中國地質大學 |
67 |
山東科技大學 |
20 |
華北電力大學 |
44 |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
68 |
南京理工大學 |
21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45 |
廈門大學 |
69 |
青島科技大學 |
22 |
河海大學 |
46 |
福州大學 |
70 |
濟南大學 |
23 |
南京農業(yè)大學 |
47 |
福建師范大學 |
71 |
山東師范大學 |
24 |
南京師范大學 |
48 |
蘭州大學 |
72 |
曲阜師范大學 |
73 |
聊城大學 |
102 |
華中科技大學 |
131 |
天津理工大學 |
74 |
魯東大學 |
103 |
東南大學 |
132 |
天津師范大學 |
75 |
青島大學 |
104 |
武漢理工大學 |
133 |
陜西師范大學 |
76 |
煙臺大學 |
105 |
華中師范大學 |
134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77 |
山東財經大學 |
106 |
湖北大學 |
135 |
新疆大學 |
78 |
山西大學 |
107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136 |
新疆師范大學 |
79 |
太原理工大學 |
108 |
中南民族大學 |
137 |
云南大學 |
80 |
山西師范大學 |
109 |
湖南大學 |
138 |
云南師范大學 |
81 |
西北大學 |
110 |
中南大學 |
139 |
云南民族大學 |
82 |
西安交通大學 |
111 |
湖南科技大學 |
140 |
浙江大學 |
83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112 |
長沙理工大學 |
141 |
浙江師范大學 |
84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113 |
湖南師范大學 |
142 |
三峽大學 |
85 |
復旦大學 |
114 |
吉林大學 |
143 |
湘潭大學 |
86 |
同濟大學 |
115 |
華東師范大學 |
144 |
浙江工商大學 |
87 |
上海交通大學 |
116 |
上海師范大學 |
145 |
寧波大學 |
88 |
上海理工大學 |
117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146 |
重慶大學 |
89 |
上海海事大學 |
118 |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
147 |
西南大學 |
90 |
東華大學 |
119 |
上海大學 |
148 |
重慶師范大學 |
91 |
河南科技大學 |
120 |
四川大學 |
149 |
四川外語學院 |
92 |
河南大學 |
121 |
西南交通大學 |
150 |
西南政法大學 |
93 |
河南師范大學 |
122 |
電子科技大學 |
151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94 |
信陽師范學院 |
123 |
西南石油大學 |
152 |
天津財經大學 |
95 |
黑龍江大學 |
124 |
成都理工大學 |
153 |
延邊大學 |
96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125 |
西南科技大學 |
154 |
東北師范大學 |
97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126 |
西華大學 |
155 |
北華大學 |
98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127 |
四川師范大學 |
156 |
吉林師范大學 |
99 |
東北林業(yè)大學 |
128 |
西南財經大學 |
157 |
南京大學 |
100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129 |
南開大學 |
158 |
蘇州大學 |
101 |
武漢大學 |
130 |
天津大學 |
159 |
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 |
160 |
北京工商大學 |
176 |
華東交通大學 |
192 |
武漢工程大學 |
161 |
長春師范大學 |
177 |
華東理工大學 |
193 |
武漢科技大學 |
162 |
大連海洋大學 |
178 |
華東政法大學 |
194 |
西安理工大學 |
163 |
東北財經大學 |
179 |
華南農業(yè)大學 |
195 |
西安石油大學 |
164 |
東北電力大學 |
180 |
華中農業(yè)大學 |
196 |
西北政法大學 |
165 |
廣東工業(yè)大學 |
181 |
空軍工程大學 |
197 |
西南民族大學 |
166 |
廣西科技大學 |
182 |
昆明理工大學 |
198 |
云南農業(yè)大學 |
167 |
貴州財經大學 |
183 |
牡丹江師范學院 |
199 |
浙江理工大學 |
168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184 |
南京林業(yè)大學 |
200 |
中國傳媒大學 |
169 |
國際關系學院 |
185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201 |
中國民航大學 |
170 |
河北傳媒學院 |
186 |
山東建筑大學 |
202 |
中國人民大學 |
171 |
河北工業(yè)大學 |
187 |
陜西科技大學 |
203 |
中國政法大學 |
172 |
河北科技大學 |
188 |
上海中醫(yī)藥大學 |
204 |
中南林業(yè)科技大學 |
173 |
河南農業(yè)大學 |
189 |
沈陽建筑大學 |
205 |
重慶醫(yī)科大學 |
174 |
河南中醫(yī)大學 |
190 |
沈陽理工大學 |
206 |
重慶郵電大學 |
175 |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
191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附件2
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姓 名 |
性 別 |
所在學校 |
|||
身份證號 |
學 號 |
||||
在 讀 證 明 |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yè)(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研究生院(處、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
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經濟師注冊會計師證券從業(yè)銀行從業(yè)會計實操統(tǒng)計師審計師高級會計師基金從業(yè)資格期貨從業(yè)資格稅務師資產評估師國際內審師ACCA/CAT價格鑒證師統(tǒng)計資格從業(yè)
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造價工程師土建職稱公路檢測工程師建筑八大員注冊建筑師二級造價師監(jiān)理工程師咨詢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 城鄉(xiāng)規(guī)劃師結構工程師巖土工程師安全工程師設備監(jiān)理師環(huán)境影響評價土地登記代理公路造價師公路監(jiān)理師化工工程師暖通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計量工程師
人力資源考試教師資格考試出版專業(yè)資格健康管理師導游考試社會工作者司法考試職稱計算機營養(yǎng)師心理咨詢師育嬰師事業(yè)單位教師招聘理財規(guī)劃師公務員公選考試招警考試選調生村官
執(zhí)業(yè)藥師執(zhí)業(yè)醫(yī)師衛(wèi)生資格考試衛(wèi)生高級職稱執(zhí)業(yè)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住院醫(yī)師臨床執(zhí)業(yè)醫(yī)師臨床助理醫(yī)師中醫(yī)執(zhí)業(yè)醫(yī)師中醫(yī)助理醫(yī)師中西醫(yī)醫(yī)師中西醫(yī)助理口腔執(zhí)業(yè)醫(yī)師口腔助理醫(yī)師公共衛(wèi)生醫(yī)師公衛(wèi)助理醫(yī)師實踐技能內科主治醫(yī)師外科主治醫(yī)師中醫(yī)內科主治兒科主治醫(yī)師婦產科醫(yī)師西藥士/師中藥士/師臨床檢驗技師臨床醫(yī)學理論中醫(yī)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