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俳烁实业有限公司

翻譯資格考試

各地資訊

當前位置:考試網 >> 翻譯資格考試 >> 河南翻譯資格考試 >> 河南翻譯資格考試報名 >> 2017下半年河南CATTI口譯報名條件

2017下半年河南翻譯資格考試CATTI口譯報名條件

來源:考試網   2017-08-29【

2017下半年河南翻譯資格考試CATTI口譯報名條件

  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網2017年全國翻譯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通知”可知,2017年河南翻譯資格考試CATTI口譯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名資格條件

  (一)凡符合人社部《關于印發(fā)〈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51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口譯考試。

  (二)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二級、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3〕17號),參加二、三級翻譯口譯考試的,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根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guī)定,對取得二級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的考生,憑二級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在報考同聲傳譯時,免考《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四)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翻譯口譯考試時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現有的215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見附件2。

  (五)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并要求報考人員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認真審核“國籍地區(qū)”信息項,防止誤填誤報。

  附件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15所)

  附件2.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責編:examwkk 評論 糾錯

報考指南

報名時間 報名流程 考試時間
報考條件 考試科目 考試級別
成績查詢 考試教材 考點名錄
合格標準 證書管理 備考指導

更多

  • 會計考試
  • 建筑工程
  • 職業(yè)資格
  • 醫(yī)藥考試
  • 外語考試
  • 學歷考試
新干县| 灵璧县| 乌苏市| 闽清县| 韶山市| 三穗县| 清镇市| 花垣县| 海丰县| 东山县| 昔阳县| 鸡泽县| 蓝田县| 万山特区| 当雄县| 广昌县| 吴忠市| 马龙县| 体育| 仙桃市| 汉中市| 鄂托克旗| 三原县| 洪洞县| 山东省| 武隆县| 武鸣县| 长武县| 禄丰县| 聂荣县| 聂拉木县| 澳门| 甘南县| 秦皇岛市| 沾化县| 祁门县| 新源县| 阿巴嘎旗| 济南市| 衡东县| 昌江|